•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17-00150
    • 备注/文号:泉政文〔2017〕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29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
    时间:2017-09-22 16:5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53号)、《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国发〔200129号)、《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第371号令)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797号),为落实机场净空保护要求,确保军民航飞行安全,现将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控制要求通告如下: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为距跑道中心线东西两侧各15公里,距跑道南北两端外各21.4 公里所组成的矩形区域:主要涵盖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晋江市全境;洛江区万安、双阳;石狮市湖滨、凤里、灵秀、宝盖、蚶江、祥芝、鸿山;南安市水头、官桥、丰州;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东园、张坂、百崎等地。 

      为强化净空保护,便于日常管理,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划设净空保护核心区域: 

      东边界:晋江市永和镇巴厝村、古厝村、黎星村;石狮市灵秀镇塘园村、宝盖镇山雅村、蚶江镇洪窟村、洪尾村;丰泽区东海街道塔仔、曾厝;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前塘一线。 

      南边界:晋江市永和镇周坑村、东石镇清透村、平坑村、龙下村一线。 

      西边界:晋江市安海镇菌柄村,五里工业园区,磁灶镇宅内村,西园街道苏塘社区、霞浯社区,池店镇浯潭村、溜石村,陈埭镇海尾村;丰泽区东海街道云鹿、城东街道下石井一线。 

      北边界:丰泽区群生水库,丰泽区店仔下;洛江区万安开发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庵边、陈厝一线。 

      二、机场净空保护区“低慢小”控制要求 

      (一)“低慢小”升空物主要包括: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氢(氦)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 

      (二)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为禁飞区域。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飞区域内施放“低慢小”升空物。 

      (三)在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之外的净空保护区域为限飞区。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依法向当地民航和部队空域管理部门申报飞行计划,并严格按照获批的时间、空域和高度飞行。 

      三、处罚及举报奖励 

      (一)对有以下违规飞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民航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未经批准擅自飞行。②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③不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④未经批准飞入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影响或者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对发现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违法行为的个人,经调查核实,依据举报奖励规定予以奖励。 

      (三)申报及举报电话 

      1.申报电话:(军航)0596-2032827 

                  (民航)0595-85628132 

      2.举报电话:(军航)0595-68207100 

                  (民航)0595-856287780595-85628132 

                  (公安)1100595-85628110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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