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综〔2022〕9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白蚁防治企业市场行为,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房屋白蚁防治质量,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的规定》(泉建法〔2019〕16号)《泉州市房屋白蚁防治企业管理规定》(泉建综〔2019〕194号),2021年下半年我局采取“双随机”的方式组成检查组,采用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市直备案的房屋白蚁防治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将2021年下半年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对象为全市25家经市住建局备案的房屋白蚁防治企业。按照《泉州市房屋白蚁防治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进行评价。
本次信用综合评价检查的结果总体情况较好,有16家房屋白蚁防治企业评定为优秀等级;有5家房屋白蚁防治企业评定为良好等级;2家房屋白蚁防治企业评定为合格等级; 1家房屋白蚁防治企业评定为基本合格等级;1家房屋白蚁防治企业在检查期间办理转让手续,未做评价。
二、存在问题
本次信用综合评价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房屋白蚁防治企业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不达标等。
三、处理意见
根据信用综合评价检查结果,按照《泉州市房屋白蚁防治企业管理规定》(泉建综〔2019〕194号)的规定,分别给予表扬、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处理。
(一)对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得分为前三名的企业列入“红榜”,给予表扬,分别为:
泉州林农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泉港区海城白蚁防治所
泉州中佳信白蚁防治有限公司
(二)对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的企业,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为:
福建卫清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泉州泉清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泉州市洛江兴达保洁服务公司
(三)信用综合评价检查结果将通过泉州市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及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平台(http://61.131.58.36:7011)公布。
(四)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房屋白蚁防治相关活动中,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加强信用综合评价成果的运用。
对列入“红榜”的企业,在承接房屋白蚁防治业务上给予适当优先等激励措施。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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