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下半年物业住宅小区检查结果的通知
2022-01-28 11:12 阅读人数:1

泉建房〔2022〕3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中心市区物业住宅小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泉建房〔202168号),我局于2021年12月开展下半年中心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随机抽取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35个物业住宅小区(33家物业服务企业),出动执法工作人员及物业管理专家35人次,对照《泉州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规定》《泉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本次抽查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评价。  

  二、检查存在问题 

  检查累计发现228条问题,现场下发问题告知单34份,要求企业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主要问题为: 

  (一)信息公开执行不到位。服务电话、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相关内容未在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共收益未单独建账、未定期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未将公共收益存入指定账户等。 

  (二)公共秩序维护不到位。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车辆堵塞小区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未划线或划线不规范;楼道杂物堆放等。 

  (三)小区安全防范不到位。未制定防台、防汛、消防、治安等紧急事件应急预案或未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未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设置警示标志或防护措施;存在高空坠物隐患;消控室、监控室未实行值班记录制度等。 

  (四)公共设备维保不到位。未按规定对消防、二次供水等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及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未按要求对生活水箱进行清洗并检测水质等。 

  三、处理意见 

  根据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并结合企业加减分情况,对检查的33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级6家,B级26家,C级1家(详见附件)。对信用等级为B级及C级的物业企业,由属地住建部门集中约谈企业法人代表,并将企业列为行业重点监测对象。 

  以上检查结果纳入福建省“互联网+监管”及“泉州市住建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问题整改。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住建局要督促相关物业企业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法律法规、服务合同和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关于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的相关要求自觉履责,对自身存在的违规行为和工作漏洞认真进行自查并整改到位。 

  (二)加强行业监管。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开展不少于1次物业企业履约能力“双随机”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落实物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奖优罚劣。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媒体舆论宣传,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群众百姓知晓政策制度,积极参与小区管理。 

    

  附件:2021年下半年泉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情况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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