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泉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以重大安全隐患“清零”为目标,采取“七个一批”措施,倒排进度,制定“9月份30%、10月份40%、11月份20%、12月份10%”的目标计划,扎实推进隐患房屋有效处置。
一是古城保护区、中心市区规划区抓紧审批翻建一批。按照《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泉州中心市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深入走访、动员群众申请危房翻建一批。二是纳入片区改造或重点项目建设征收一批,将重大安全隐患房屋优先纳入城市片区改造和重点项目征收范围,提前签订征收协议,集中征迁拆除一批。三是传统风貌保护修缮加固一批。对古城保护区、世遗点保护范围等传统风貌保护区,通过技术指导,动员业主自行修缮加固,或通过政府主导的“腾挪空间”项目实施修缮加固一批。四是证据保全先行拆除一批。对未纳入片区改造、没有加固价值且群众翻建意愿不高的,由乡镇(街道)牵头实施现状测绘、拍照留档,形成“一房一档”,征迁补偿、产权置换等同原建筑物,实行产权证据保全拆除一批。五是局部消除隐患解危一批。对照排查结果,对农村祖厝、废弃建筑物结构存在局部隐患且能独立消除的,通过局部拆除消除隐患点,并确认留存的建筑结构没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解危一批。六是土地增减挂钩拆除复耕一批。对荒废闲置的农村危旧房屋,由镇村统一征收进行拆除复耕,腾出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可以继续由房屋产权人耕种,土地增减挂钩的指标费用直接补偿群众,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群众拆除复耕一批。七是专业技术复核排除一批。按照住建部印发的《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初次排查为重大安全隐患农村一、二层房屋再次进行技术复核,确认房屋整体危险程度未达到C、D级的,排除消减一批。
此外,市房屋安全指挥部组建督导小组,坚持落实“一线督导、定期会商、重点督办”工作制度。一是一线督导。持续深入基层指导,对发现问题当场开出督办单,提出处置指导建议。二是定期会商。坚持每两周召开督导工作例会,会商各地的共性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措施。三是重点督办。根据全市乡镇一级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排名,重点督办封房数量多、有效处置进度滞后的乡镇,并进行定期通报。处置进度无明显改变的,约谈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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