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后埔片区配套幼儿园用地的批复》(泉政地〔2023〕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丰2022-4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位置:东海街后埔片区,滨城大街北侧。
(二)土地面积:7839.23平方米(合11.75亩)。
(四)出让年限:5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0.6以上1.0以下,建筑密度20%以上35%以下,绿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24米以下,教学楼部分符合相关规定。
(六)拟协议出让对象: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七)拟协议出让金额:1417万元。
二、公示期限
2023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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