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拟协议出让丰2023-3号地块的事前公示
2023-04-18 11:30 阅读人数:1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水务保障中心项目东侧绿化带用地的批复》(泉政地20231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2023-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位置:丰海路和大兴街交叉口西北侧,智慧水务综合调度指挥和保障中心东侧。

(二)土地面积:3646.94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防护绿地以及地下三层停车场。

(四)出让年限:50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0.05以下,建筑密度5%以下,绿地率65%以上,建筑高度10米以下

(六)拟协议出让对象:泉州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七)拟协议出让金额:285万元

二、公示期限

20234182023422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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