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02-18 17:03 阅读人数:1

  

2019年度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2019年度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园区内(含分园区)履行市政府赋予的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具体为: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园区本级各项管理规定、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本级国有资产、科技、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核审批投资项目;统筹协调全市半导体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和对入驻企业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分园区管委会编制总体规划、分区详规和专项规划;督促分园区管委会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责;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分园区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工作,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服务保障;配合做好分园区开发建设中涉及的征地、用海、用林和拆迁安置等工作,协调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 

8 

4 

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 

事业 

6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管委会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从顶层设计出发优化整体布局,进一步发挥管委会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市、县两级联动,从规划、招商、宣传、科研、引才、融资等模块打造并强化市级平台及抓手作用,力争工作业绩跃升新台阶。 

  规划方面,聘请国内外权威咨询机构,如集邦咨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结合赛迪研究院、泉州师院等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持续细化全市及各县(市、区)产业规划方向,完善发展规划、招商引资规划及产业(行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在行业趋势判断、招商资源积累、项目咨询评估等方面加强合作,助力全市半导体产业协同发展。 

  招商方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贯彻《泉州市推进半导体产业2018-2020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光电等产业核心项目以及细分领域配套项目落地,力争完成2020年全市半导体产业产值700亿元任务。 

  宣传方面,策划打造中国芯、泉州造产业品牌,持续推动全国性论坛、峰会、大赛暨相关讲座在泉召开。与赛迪研究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举办全球化合物半导体大会(CS WORLD,定向邀请全球泛化合物半导体领域龙头企业,形成具有产业特色的++系列活动;争取中国集成电路产业促进大会移师泉州举办,力争永久落地泉州芯谷或设立永久会址;积极承办SEMI(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关于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光电等契合我市产业的专项年会。同时,积极参展业界各项大会,提升宣传实效。 

  科研方面,依托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移动集团、中国科技开发院及相关分院、中国科学院信息咨询中心、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电科技集团29所等国内知名相关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业,设立中国特种通信产业技术研究院。 

  引才方面,探索建立常态化招才引才机制。面向国内外半导体专业院校,联合园区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定期赴外引才;接洽国家级半导体行业专业培训机构,争取在泉设立国家级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全国性集成电路研发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研修班,增强泉州芯谷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融资方面,积极对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扶持资金,拓宽融资渠道,聚焦支持产业核心项目,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半导体企业。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部门收入预算为259万元,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为新成立单位,2018年开始实行预决算公开,无法跟前一年度进行比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2万元,公用支出18.60万元,项目支出155.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9万元,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为新成立单位,2018年开始实行预决算公开,无法跟前一年度进行比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行政运行65.22万元、2010450事业运行30.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基本运行费用支出、咨询、评估等相关费用支出; 

  (二)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专家咨询经费,开展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经费; 

  (三)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8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保金、工伤生育险等支出; 

  (四)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镜)费用支出安排,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为新成立单位,2018年开始实行预决算公开,无法跟前一年度进行比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32万元,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为新成立单位,2018年开始实行预决算公开,无法跟前一年度进行比较。主要用于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安排,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为新成立单位,2018年开始实行预决算公开,无法跟前一年度进行比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设置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5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度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