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力总部经济应因城而异找准优势
发布时间:2023-11-08 15:29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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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抒捷

  近日,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公示,根据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拟认定7家企业分别为综合性总部企业、销售中心职能总部和研发中心职能总部。这是当地继今年初认定10家企业为总部企业之后的又一动作,也引起了广大网友对总部经济的热议。

  众所周知,总部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从企业自身看,总部企业占地面积不大,却能贡献丰厚的营业额、利润和税收,是低投入、高产出的税源经济。总部经济一旦形成,有助于提升城市能级,并带来产业聚集效应、就业乘数效应、消费带动效应等诸多外溢效应。简单地说,总部企业聚集必然吸引相关上下游企业落户,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服务性机构进驻。这些企业机构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而员工又会产生各种消费,带动旅游、娱乐、住宿、餐饮等行业发展。

  建成一栋,繁荣一片——总部经济优势明显,总部企业也备受青睐。相关总部经济研究机构的分析报告显示,除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第一梯队外,各地近年来纷纷加大力度发展总部经济。比如,杭州提出实施“星级培育”“招大引强”“杭商回家”三项计划,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合肥围绕“做优存量、做大增量、提升质量”加大总部企业培育引进,力争成为长三角总部经济重要集聚地;厦门把目标定为国际知名和东南沿海领先的总部经济核心区,等等。

  当然,应该看到,随着参与城市不断增多,总部经济的定义一再被拓宽,总部企业也加速分层分类、泛化发展。倘若不顾本地实际,盲目地一哄而上,就有可能陷入同质化、低层次竞争,甚至因为重复建设导致“整体不经济”现象。

  发力总部经济,应当因城而异,找准城市定位和比较优势。每座城市都有自身优势,需要吸引的总部企业类型也各不相同。北上广深等城市或是首都、经济中心,或是对外开放桥头堡,受到国家从资金到政策的重点挹注,自然要把央企、跨国企业作为重点对象。毋庸讳言,福州相比于这些城市处于竞争劣势,但发展总部经济也有独特的闪光点,那就是强大的民营经济、崛起的民营企业。因而,要重“外引”也要重“内培”,既积极吸引知名大集团来榕设立区域型、功能型总部,也聚焦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结合产业实际和优势培育本地总部企业,实现差异化错位发展。

  发力总部经济,既是城市综合实力的较量,也是营商环境的比拼。眼下,各地通常从开办补助、规费减免、经营贡献奖励等方面出台激励支持政策,吸引总部企业迁入。不过,不同城市财力不一样,相比于国家中心城市、一线城市,省会、区域中心城市等财力较弱,在实施奖励尤其是保障政策可持续性和效果最大化时,压力也更大。其实,优化营商环境也是提高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福州应接续传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营商环境的“根深”,营造总部经济的“叶茂”。此外,还要带动周边城市共同发展,实现区域共赢,从而在各地发展总部经济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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