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闽0206执恢715号之三〕,晋江深沪科任渔业用油供应站有限公司名下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科任村科任工业区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所有权及相应权利归法拍买受人所有(2022年12月25日生效);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闽0582执11254号之二〕(2020年1月20日生效),晋江市深沪海上供油有限公司名下晋江市深沪璧山社区渔港大路15号的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所有权及相应权利归法拍买受人所有。以上两个加油站已不具备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基本条件,我局拟注销晋江深沪科任渔业用油供应站有限公司《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953515号)和晋江市深沪海上供油有限公司《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953516号)。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3日。
相关权属人或单位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结束前向我局要求听证、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即予注销。
泉州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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