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要点解读
来源: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04-01 16:34 阅读人数:1

  一、推出“逐月还贷+冲本”惠民新业务

  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响应广大缴存职工呼声,在个贷率降至100%以后,及时修订《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管理实施意见》,为已办理冲还贷职工开通提取冲本金业务,将原规定修改为:“在逐月提取还贷期间,申请人每间隔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但缴存账户里应留足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除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业务外,在逐月提取还贷期间不得以其他原因提取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充分发挥职工账户积累资金的作用,进一步减轻职工月供压力。为方便缴存职工,新业务还同步开通了线上服务功能,由于操作便捷,广大职工踊跃办理,首月网办率高达93.29%。

 

 

   

 

 

 二、个贷率稳步下调降低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着力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一方面,通过加大归集扩面工作力度,逐步增加归集职工数和资金归集总量,拓宽资金来源,夯实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基础。另一方面,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推广力度,有效利用商业银行资金缓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压力。

  此外,我市还发挥2019年9月以来全市财务专户统一优势,科学统筹资金,合理控制融资规模,加强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稳步下降,个贷使用率从年初的103.76%降至98.47%,下降了5.29个百分点,资金流动性风险稳步降低。

   

  三、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创新高

  从提取分类情况看,我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住房消费”用途为主,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达67.68亿元,比2019年增加了13.79亿元,增长25.59%。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提取总额比例达85.51%,创历年新高,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仅占14.49%。支持住房消费功能明显,有效发挥了住房保障功能。

   

  

四、“互联网+公积金”让群众少跑腿

  2020年泉州公积金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的智慧公积金服务模式,不断扩大线上服务范围,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先后通过在网厅、微信等线上渠道开通偿还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本息、“冲还贷+还本”提取及冲还贷申请等高频业务,并整合改造与省、市数据汇聚平台的数据共享方式,减少证明材料,提高业务核查效率,便利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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