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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家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在安溪登记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2022-08-31 16:30 阅读人数:1

  中国网福建讯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增强市场活力和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为经营困难而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歇业制度,近日,泉州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安溪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为全市首个推出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行办法的县级行政区域。8月29日,全省首家市场主体已经向该局申请办理了歇业备案手续。

  记者获悉,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全国颁布施行,并首次创设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为推动该条例落实落地,今年来,在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具体指导下,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市场主体面临的客观形势,做了大量调研准备工作,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最终出台了《安溪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行办法》,《办法》自2022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24日止,为期两年。

  《办法》明确规定,安溪县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困难,且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办理歇业备案的适应本《办法》。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以及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申请歇业备案。

  《办法》还规定了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以及涉税事务办理、与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相关费用缴纳的具体要求,并对歇业期间法律文书送达和司法管辖进行了明确。

  此外,《办法》要求,申请歇业的市场主体应签署《歇业备案承诺书》,并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承担提交虚假信息和违反信用承诺的责任。(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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