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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有关问题与解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quanzhou.gov.cn  2013-10-24 08:31    阅读人次:1  【字体:
1.问: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三)公司章程;
(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十)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十一)其它有关文件。
3.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三)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四)经公司权力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五)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六)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其它有关文件。
4.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三)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七)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其它有关文件。
5.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其他有关文件。
6.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三)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文件。
7.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住所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三)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五)住所使用证明;
(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其他有关文件。
8.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营业期限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三)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其它有关文件。
9.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投资者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三)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四)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其它有关文件。
10.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三)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七)其他有关文件。
11.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三)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七)其它有关文件。
12.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三)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五)股权转让协议;
(六)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七)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八)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其它有关文件。
13.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公司类型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三)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其它有关文件。
14.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三)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四)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七)其他有关文件。
15.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监事备案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原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其它有关文件。
16.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备案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7.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分公司备案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撤销分公司的还需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8.问: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其他有关文件。
19.问: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六)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七)前置审批文件;
(八)其它有关文件。
20.问: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四)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它相关文件、证件。
21.问: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五)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六)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22.问: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
(三)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五)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23.问: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三)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四)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六)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24.问: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三)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五)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六)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25.问: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三)营业场所(地址)使用证明;
(四)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五)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等)。
26.问: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外国(地区)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三)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或者组织协议;
(四)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五)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六)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七)首席代表、代表的简历;
(八)代表机构驻在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九)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十)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27.问: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代表机构税务登记注销证明;
(三)海关、外汇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原批准机关同意注销的文件;
(五)登记证、代表证;
(六)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28.问: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场所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拟变更驻在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登记证复印件;
(五)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29.问: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
(三)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四)登记证复印件;
(五)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30.问: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申请书》;
(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登记表;
(三)首席代表的任免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四)首席代表的简历;
(五)登记证复印件;
(六)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七)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31.问: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三)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
(四)登记证复印件;
(五)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六)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32.问: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登记证复印件;
(四)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33.问: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四)质权合同;
(五)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六)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八)其他有关文件。
34.问: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出质股权数额变更需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补充合同;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交姓名或者名称变更证明和变更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五)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六)其他文件。
35.问: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质权消灭的证明文件:(1)质权人出具(或与出质人共同签署)的主债权消灭或者质权实现的证明;(2)质权人出具的放弃质权的证明;(3)法律规定的其他导致质权消灭情形的证明;
(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
36.问: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三)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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