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末环湾建成区面积达266平方公里,比上年末增加6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市区建成区面积达175.4平方公里,比上年末增加1.8平方公里。
全年植树造林总面积15.76万亩,占总任务14.7万亩的107.21%。其中,人工荒山造林0.91万亩,人工迹地更新9.1万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0.19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5.51万亩。全年完成中、幼林抚育作业面积16万亩。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9.57万亩。中心市区建成区新增园林绿地40公顷,总绿地面积达9388.6公顷,绿化覆盖面积10218.9公顷,绿化覆盖率为44.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5.8平方米。
全年城市(县城)自来水供水总量48983万立方米,其中居民家庭自来水用水量22318万立方米;家庭自来水用户144.72万户。全年共铺装天然气管道425公里,年末天然气管道累计达5890公里;天然气用户数82万户。全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98.5%。
全年全市各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351天,占总天数的95.9%。12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流域39个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39个小流域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97.4%。36个近岸海域国、省控站位一、二类水质比例86.1%。全年农村饮水安全受益人口58.4万人。
泉州市本级和10个县(市、区)先后建成国家生态市、县、区并获命名;德化县、永春县、鲤城区、安溪县、洛江区、惠安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永春县还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11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659个。
拥有省级以上林业自然保护区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含保护小区)4.30万公顷。另有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1平方公里。拥有森林公园24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3个,森林公园总面积2.35万公顷。
全年发生森林火灾0起,过火面积0公顷,因森林火灾造成受害森林面积0公顷。
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5起,比上年下降19.4%;死亡36人,下降33.3%。其中,工矿商贸事故(含采矿业、商贸制造业、建筑行业等)11起、下降35.3%,死亡10人、下降37.5%;道路运输事故64起、下降14.7%,死亡26人、下降31.6%;水上运输事故0起、与上年持平,死亡0人、与上年持平。发生较大事故0起,死亡0人、与上年持平。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027人,下降32.5%;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1.27人,下降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