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责任清单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quanzhou.gov.cn  2015-10-27    阅读人次:1  【字体:

  泉审改办20158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56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明确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公路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任事项431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8项。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不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未列入责任清单的其他职责,仍按“三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责任清单; 

  2、泉州市公路局责任清单; 

  3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责任清单; 

  4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责任清单; 

  5、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任清单。 

    

    

  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