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泉州市召开的国土资源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上,泉州市政府首次颁发了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政府目标责任书。
根据任务安排,2014年,泉州市共下达了10个县(区、市)29个治理任务,治理总面积729.1万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34117万元。同时,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和群众参与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对整治复垦为耕地的,可列为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垦项目;对结合工业项目进行废弃矿山土地整治利用的,可实行优惠地价予以支持;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治理任务和资金缺口情况,安排财政资金进行补助;对未完成任务或者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将对其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则给予表扬和奖励。市政府将根据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分等次给予各有关县(区、市)政府、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相应的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