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7号地块在挂牌出让期间,有竞买申请人对公告中的部分条款提出异议。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中止2012-27号地块挂牌出让工作。在挂牌出让公告期间,已缴交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将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