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73号
来源: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08-27 09:10 阅读人数: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分类实施”

  (一)入(返)晋人员“即到即检”。省内涉疫地区及省外入(返)晋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通过“入(返)晋人员自主申报登记”小程序或“晋江12345”微信公众号向目的地镇(街道)、村(社区)或酒店、单位等报备,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抵晋即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和3天2检,从机场、动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进入的实行落地即到即采即走,从国省干道等入口进入的,抵达晋江目的地后须尽快就近在便民核酸采样点或酒店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从沿海码头等抵港上岸的,严格执行海上疫情防控规定,即到即采即检。重点地区入(返)晋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重点人员“应检尽检”。8月26日至8月31日,全市范围内所有人员(含生活、工作、商旅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等),均须按以下频次要求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全市各核酸采样点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1、1天1检:原常态化“1天1检”的重点人群。

  2、3天1检:原常态化“5天1检”、“1周2检”的重点人群检测频次加密调整为“3天1检”;青阳街道、梅岭街道、陈埭镇、东石镇、永和镇、英林镇所有人员;池店镇、龙湖镇、金井镇、深沪镇沿海渔村所有人员。

  3、6天1检:池店镇、龙湖镇、金井镇、深沪镇除沿海渔村外所有人员;罗山街道、西园街道、灵源街道、新塘街道,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紫帽镇、西滨镇,经济开发区所有人员。

  以上对象,重复人员按最密频次落实核酸检测。

  二、重点场所核酸证明“逢进必查”

  (一)全市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入人员要一人不漏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证明者不得进入。

  (二)酒店、宾馆、民宿及出租公寓(房屋)等住宿场所,严格执行“三码联查”,住客(租户)等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

  三、公共场所“严加防控”

  (一)8月26日至8月31日期间,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聚集性活动等继续严格管控,具体按照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社会面防控的通告(〔2022〕68号)要求执行。

  KTV、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场所等密闭空间经营场所继续全部暂停营业。后续按规范有序恢复开放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加强对辖区重点场所的督导检查,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场所予以关停整顿;对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自我防护“不可松懈”

  疫情尚未结束,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广大市民要切实加强自我防护,进入公共场所要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用餐使用公勺公筷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五、违反防疫规定“责任必究”

  对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不力,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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