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一地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服装厂安全出口的插座处正拉线给一辆电动摩托车,违反了用电安全要求,且口头责令拒不整改,存在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摩托车充电拒不整改正的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福建省消防条例》规定,当地消防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企业员工开展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飞线充电”、私拉充电的危害。
据悉,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有90%致人员伤亡的电动车火灾是因将其置于门厅或过道,停放在楼道的电动车一旦燃烧起来,毒烟迅速向上蔓延,很快会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