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市外事侨务办 2019-02-18 16:07 阅读人数:1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决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情况。 

   (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调查研究分析外事、侨务和港澳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的宣传、文化交流和海外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四)负责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归侨扶贫、救济工作,加强对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指导,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五)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六)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 

   (七)统筹协调全市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和赴港澳以及商务旅行卡有关工作;调查、了解因公出国(境)团组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八)按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 

   (九)按规定承办邀请外国人入境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在泉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按规定承办本行政区域内外国记者与港澳记者有关事务。 

   (十一)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 

  (十二)处置境外涉及我市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 

   (十三)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查处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监督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 

   (十四)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对外友协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财政拨款 

27 

27 

泉州市外事翻译与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8  

6  

泉州市海外华文教育中心 

财政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机构改革期间,做好过渡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汇聚海内外力量,凝聚发展向心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统筹谋划重大涉外工作。充分发挥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全市外事工作的统筹谋划。做好礼宾接待。三是着力推进引资引智工作。积极开展“点对点”招商工作。加强“泉州市人才工作海外联络站”建设和运作。四是大力拓展公共外交。同泉州广播电视台合作邀请海外重点侨领拍摄《咱厝人》;结合海外庆典,尝试举办“闽南文化周活动”,组织我市优秀文艺节目赴海外展演。 

  (二)深化国际友城工作,扩大对外交流广度和深度。一是积极扩大泉州对外交往。二是务实开展友城交流项目,做好友城间青少年友好交流、友城间校际友好交流等。 

  (三)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外事管理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二是加强涉外事务管理。深入开展海外领保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认真做好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审发工作。 

  (四)拓展联谊内涵,多方面涵养侨港澳资源。一是深化海外联络联谊工作,大力推进“泉籍精英故乡行”活动,大力实施“海外惠侨”工程。二是持续扩大“世泉青”影响力。适时举办换届活动,推动成立“世泉青”新分会。三是加大海外华文教育力度。 

  (五)推动“为侨服务”,扎实做好国内侨务工作。一是推动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开展侨务精准扶贫。跟踪侨爱扶贫基金扶持对象脱贫情况,切实帮助其解决生活生产问题。 

  (六)着力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水平。一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二是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推动绩效管理、文明创建和机关党建等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收入预算为808.04万元,比上年减少60.7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支出与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8.2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9.7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8.04万元,比上年减少60.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10万元,公用支出121.55万元,项目支出235.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08.04万元,比上年减少60.7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支出与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376.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75万元。主要用于外事侨务工作专项等支出。 

   (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科级(含)以下人员担任市委市政府外事公务出访翻译任务等支出。 

   (四)其他港澳台侨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支出。 

   (五)其他扶贫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归侨大病大灾支出。 

   (六)事业运行100.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58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归侨补贴及高龄补贴)。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 

   (九)行政单位医疗26.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 

   (十)事业单位医疗4.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当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2.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1.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当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我办处级干部外事侨务公务出访及科级(含)以下人员担任市委市政府外事公务出访翻译任务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53.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当年度预算安排24.30万元,主要用于外事侨务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当年度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当年度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68万元,比2018年减少2.3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员减少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度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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