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春县公安局、县红十字会、县见义勇为协会为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陈炜森颁发见义勇为确认书和慰问金,充分肯定他为挽救他人生命挺身而出、无私奉献的行为。陈炜森是永春县第2例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也是该县首名因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今年6月,永春县“95后”小伙陈炜森接到一通红十字会的电话,告知他与一位患者血液基因配型成功,问他是否愿意捐献造血干细胞。他没有丝毫犹豫,当即答应下来。历经两个多月时间的高分辨血样检测和体检,8月11日,他在福州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为一名素未谋面的重症血液病患者带去重生希望。
回到永春,面对沉甸甸的荣誉,陈炜森坦言有些意外:“当初决定登记入库时,我只是抱着有朝一日可以拉人一把的简单想法,根本没想过能获得见义勇为的荣誉表彰,这对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肯定。”同时他也呼吁,希望能够通过自身的经历,带动更多人了解并参与到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队伍中。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是一项救死扶伤、拯救生命、传递人间大爱的善举,将造血干细胞捐献纳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范围,既是对‘生命至上,大爱无疆’的诠释,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肯定和鼓励这一义举,去年11月,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范围,此举亦为全省首创。
据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确认7名因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获评见义勇为的人员,其中晋江4人,安溪、丰泽、永春各1人。(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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