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18-07-31 10:36 阅读人数:1

 

 

 

2017年度

 

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决算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7年度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决算说明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8]1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泉财预[2017]567号)的要求,现将我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闽委办(2000183号文和泉委办(2017110号文的精神,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经济的法律和政策;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集体经济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负责全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城镇集体企业对外开展经济合作,发展多种形式的城镇集体经济;指导企业盘活集体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强企业经济效益。

(四)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经营、信息、咨询等服务,负责对全市城镇集体工业行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五)负责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加强资产运营和管理,维护城镇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开展行业信息调查研究,针对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并提出相关建议。

(七)负责市直二轻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检查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财政核补

24

2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部门主要任务是:1.突出重点亮点,强力推进工艺制品产业转型升级;

2.服务城镇集体企业发展,维护集体资产保值增值;3.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服务产业转型升级。1、搭建华夏匠人工艺美术平台;2、组建成立泉州工艺美术研究院;3、规划建设泉州市工艺美术中心;4、积极主动申报中国工艺美术之都.泉州5、起草制定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6、举办海丝(泉州)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工艺制品在建重点项目13个,总投资156.27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15.33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4.21亿元。

(三)加强产业人才培养,增强行业发展软实力。一是加快优秀人才培养;二是加强大师管理;三是强化人才培训。

(四)大力塑造工艺文化品牌,提高泉州工艺美术影响力。一是强化主流媒体宣传推介;二是加快文化品牌塑造;三是打造县域特色品牌。

(五)积极组织展评交流,开拓市场不断提升占有率。一是组织参展参评;二是积极拓展市场;三是创新营销渠道;四是加强自主办展。

(六)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推动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一是推动研发创新;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三是推进产业融合。

(七)推进老旧危厂房改造,盘活集体资产。一是做好调查摸底;二是强化分类指导;三是探索资产委托管理工作。

(八)严格集体资产运营监督,提高资产收益。一是严格规范房产租赁工作;二严格财务监督管理。三是强化老字号品牌建设。四是推进改制企业善后工作。

(九)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市场管理水平。一是做好创城创卫迎检工作;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实施标准化提升改造。

(十)加强安全综治管理,维护企业平安稳定。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三是开展市级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四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一)着力提升社会保障,真情关爱集体企业职工。一是设立二轻企业和职工事务代办点;二是落实职工社会保障;三是做好关爱慰问工作;四是帮扶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独生家庭奖励扶助。

(十二)规范企业班子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一是开展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综合整顿;二是规范企业法人选举和内部管理工作;三是规范企业法人退休聘用管理工作。

(十三)推进城联社党组建设,提高开拓创新能力。一是强化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三是加强干部选拔工作。

(十四)推进机关内部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三是务实高效作为。

(十五)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二是紧抓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四是规范组织建设;五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十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清正干事创业环境。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二是落实廉政工作责任;三是强化关口前移;四是注重预防提醒。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71.19万元,本年收入678.42万元,本年支出731.0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53万元。

(一)2017年收入678.4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3.39万元,增长6.8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63.4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5.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731.0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1.46万元,增长7.5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34.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1.98万元,公用支出52.55万元。

2.项目支出196.5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90万元,增长5.4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14万元,增长445.42%。主要原因是2017年全市增加大师评审档案整理、“天工奖”作品集印刷费用、工美名师名匠展示等费用支出。

(二)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3万元为,2017年新增支出项目。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新增项目。

(三)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0.4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缴费基数增大。

(四)2150201行政运行485.7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9.63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机关招录新人员,人员费用增加。

(五)215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7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7.37万元,增长103.75%。主要原因是部分2016年的跨年度项目在2017年度列支。

(六)2150899其他支出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9.6万元,下降94.84%。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在2017年进行清尾工作。

(七)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8万元, 2016年决算数减少26.96万元,下降97.12%。。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2016年项目,在2017年进行清尾工作。

(八)2299901其他支出93.6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 49.5万元,增长112.12%。主要原因是新增2017年濒危域种保护、工艺美术宣传项目(海丝工匠宣传)、举办工美创新与发展系列专题培训等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19万元,同比下降97.5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下降100%,主要是2017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0.00%和100%,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没有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及省内其他设区相关部门来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批次、接待总人数21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70.28%,主要是: 接待批次和人数下降。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8.23%,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通过压缩各项费用支出达成财政压缩机关运行支出的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涉及1个专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2017年度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报告》(泉城联[2016]114号),2017118日下达150万元。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下达2017年度濒危艺种保护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7]1163号),支付华侨大学泉州工艺美术研究院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濒危艺种收集整理、挖掘创新研究平台20万元;泉州市工艺美术协会通过实物展评和媒体网络宣传推进,开展抢救民间工艺活动10万元;泉州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筹建集收藏展示交流和抢救濒危艺种功能的“泉州市工艺美术中心”前期费用20万元,共50万元,有利我市传统工艺美术濒危艺种的保护与传承,促进全市传统美术产业可持续发展。支付华侨大学“一代一路”工艺美术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培训费9.50万元;支付公司“新材料、新工艺、新++”培训班费用10万元;泉州工艺美术产业普及教育10.50万元,合计30万元,提升我市工艺美术人才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支付杭州工艺美术博览会展位补助费用4.60万元,山西艺博会展位补助9928.70元;东南网打造泉州工艺产业品牌15万元;泉州晚报社展示泉州工艺美术报道28144.30元;泉州广播电视台名师名匠大家荟116773.70元和工艺制品产业宣传费47271元(工艺之光、匠心读韵)合计398117.70元,充分展示我市工艺美术风采,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下达2017年度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7]969号),30个工作室每个奖励1万元,从本年度支付补助资金合计30万元,充分调动大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发展。

主要成效:2017年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共创建30个工美大师工作室,完成率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和举办3场工艺美术人才高级培训,支出30万元,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参加杭州工艺美术博览会展位补助费用4.60万元,山西艺博会展位补助约1万元,补助工美企业25家、展位70个,共计约5.6万元,完成率97%,促进工艺品销售5000万元,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支付华侨大学泉州工艺美术研究院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濒危艺种收集整理、挖掘创新研究平台20万元;泉州市工艺美术协会通过实物展评和媒体网络宣传推进,开展抢救民间工艺活动10万元,扶持10个濒危艺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年共完成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49.81万元,完成率100%,通过项目带动增加工艺美术产值1.5亿元,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工艺制品产业是我市重点传统产业之一,要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快速发展,资金管理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有等待加大。

相关意见建议:资金配套的力度和我市工艺制品产业发展及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保护的实际需求不够协调,建议市财政局在2018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中提高工艺美术专项资金配套总额。建议多组织一些培训,提升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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