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8月11日,永春县司法局、公证处联合农业局在苏坑镇嵩溪村开展 “法律进乡村”活动,通过深入广泛地宣传,让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帮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采用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图版、法规录音播放、知识讲座、发放各类宣传单及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参与了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工作人员积极向农民朋友发放《宪法》、《公证法》、《农业法》、《物权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继承法》、《合同法》、《老年权益保障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发放制作的农业法律法规汇编宣传手册、有关办理公证、法援工作业务折页。在法律咨询点前,参加活动的律师、公证人员、法律志愿者还积极地为村民解答疑难问题。西南政法大学生还利用此社会实践机会,开展“七五”普法问卷调查,积极参与乡村法治宣传活动中来。活动同时,邀请县法院专委黄建国法官为村民就有关“三农”法治工作作了专题知识讲座。黄法官紧密结合自身司法实践案例,从农业法给“三农”经济发展哪些主要权利保障、农村相邻不动产权纠纷处理有何法律依据、公民个人财产如何分割继承、农村民间借贷债务风险如何防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如何诉求赔偿等与群众密切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一一讲解,不时与村民互动,耐心解答村民提出疑问,整个会场座无虚席,村民听得津津有味,受益匪浅,从中更加懂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