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法治宣传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永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的职能优势,以“服务中心,推进良治”为工作主线,积极作为,主动融入,投资投智,送法用法,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丰富“美丽乡村”法治内涵。
2014年以来,县司法局坚持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注入法治文化元素,结合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旧村复垦、宜居行动、“两违”拆除等重点工作,联合县综治办、农业局、科技局、卫生局等部门深入到当年创建的县级“美丽乡村”和所在乡镇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各种主题宣传、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图片巡回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赠送普法读本、发放宣传品和服务卡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进乡村活动;坚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打造“一地一品”,不断丰富农村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内容,共投资200多万元建设岵山茂霞村法治文化园、仙夹东里村法治文化长廊、东关镇南美村法治文化园、五里街大羽村法治文化长廊和吾峰镇法治文化大观园,游客在游览美丽乡村的同时,也能耳濡目染,感受法治文化的魅力,法治文化阵地旅游人数超过5万人,成为美丽乡村旅游的一个新“景点”。
二是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程,营造“美丽乡村”法治氛围。
坚持普治并举,“三治”(法治、德治、自治)融合,以“四民主、三公开”为抓手,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活动融入“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推进村务活动规范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上的“法律需求”,建立多样化的普法平台,设计多样化的普法形式和载体,特别是以案说法教育、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村,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农村党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处理个人事务、依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着力在农村形成信仰法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美丽乡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目前,全县40个县级以上美丽乡村都已配备法律顾问,其中桃城镇丰山村被命名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市级民主法治村32个。
三是不断创新普法模式,提升“美丽乡村”普法实效。
主动适应基层群众的学法新常态、新需求,通过 “微信”、“微博”等新媒介实时传递法治讯息,“永春普法”微信、微博去年4月开通至今,已发布涉农法治信息200多条;依托电视“云平台” 开展“智慧”普法,宣传法治文化。今年来,我县借力美丽乡村“智慧党建+”广电网络云平台,在全省首创将农村常用的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律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36项公共法律服务内容纳入云平台,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只要一看电视,轻按摇控器就能学习法律,进行咨询,将法律知识与法律服务送进千家万户,使普法宣传具有“视、听、动、学”的四重体验效果,极大方便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南美村法治3D动漫文化墙独具特色,该文化墙以“美丽乡村,与法同行”为主题,绘制法治代表人物包拯形象,用3D手法展现古人审案的判桌、令牌、判笔等司法元素,将法治文化与回族风情融为一体,增强艺术和法治的双重感染力。
(永春县司法局 郑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