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quanzhou.gov.cn  2014-12-05 10:00    阅读人次:1  【字体:

惠安县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今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隆重纪念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引导公民“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全面推进“法治惠安”建设,12月4日上午,县人大内司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档案局、县住建局、螺城镇等部门联合,在螺城中新花园广场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纪念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在活动现场,各参与部门通过分发普法宣传品、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展出法制宣传图片、开展法律服务、播放普法录音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县司法局还通过展板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理论,使群众能够更好地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县法治建设进程!

 

惠安县司法局  楼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