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永春县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总体部署,紧紧结合本县“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拓展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先行先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日前已建成永春岵山茂霞村法治文化园和永春仙夹东里村法治文化长廊。
一是务实推进,突出精品化。不断完善城乡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借助“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一镇一特色”、“一村一精品” 和“农村像农村”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依托美丽乡村公共活动场所,延伸拓展农村法治文化阵地,既为美丽乡村景观建设增添了法治元素,又寓法于美、寓教于游,为农民和游客提供法制宣传教育的平台,达到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效果,营造法治文明与社会和谐的农村新环境。
二是贴近群众,突出亲民化。采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名言警句、法治人物、司法典故、漫画格言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构筑起法治文化阵地。如茂霞村法治文化园通过文化主题墙、立体雕塑、花盆花架、户外LED窗、村规民约、公园椅面装饰、台阶立体造型、墙面海报、宣传栏等等多种有效载体,形成一个有主题、点、线、面结合的法治文化阵地。园地辐射面积2000多平方米,总投资近18万元,于2014年9月建成。
三是丰富形式,突出多样化。通过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宣传栏、显示屏、农村(社区)文化中心等多种形式展现法治文化,整合各类资源,把法治元素融入其中,形成多样化的法治文化阵地。如东里村法治文化长廊主要通过:护栏装饰、石雕文字、主题墙、宣传海报、村规民约、户外LED展示窗等注入法制名言、警句、法治漫画等法治元素。占地
四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化。充分利用美丽乡村现有的标志性建筑、休闲活动场所、绿地、广场、公园和闲置场地,注入一些法治元素。以贴近民生、贴近民俗、贴近生活为切入点,融入历史乡土文化、充分挖掘整理颇具地方特色法治素材,集观赏、警示、教育、励志、普法、美化于一体,使村民在休闲、散步的同时,近距离的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生活休闲中培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
(永春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