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泉州半导体高新区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5
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安溪分园区办事处,原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实行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与安溪县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安溪县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负责园区规划建设、发展和日常管理、服务。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光电产业发展、产业园建设的大政方针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组织编制实施园区发展规划、计划。根据安溪县和湖头镇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的制订、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园区内建设工程报建、招投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统计、备案工作。
3.负责光园区的项目策划和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园区招商引资的产业布局和投资导向,策划、生成投资项目,编制园区年度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开展对外招商活动,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筛选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园区招商项目包装和信息发布,开展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等对外宣传工作;做好招商资料的制作,实施招商项目库、客商资料库等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或审核投向园区的项目;负责对客商的联络和项目的跟踪,做好协调工作和项目报批,为项目的落地提供优质服务;负责制订进园区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4.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探索建立适合园区发展的投融资体制和运行模式,为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金融服务。
5.做好全园区的相关指标统计,监测、分析园区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园区内企业的投诉、争议和纠纷问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接受投资者投诉,协调处理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按规定做好园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兴办园区的社会公共事业。
6.配合园区所在乡镇做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基础设施配套的衔接工作;做好土地报批、出让、开发工作;协调房屋拆迁与安置工作;提供有关政策法规咨询。
7.承办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使县政府授予的部分经济管理职责。
单位领导:
章振明 安溪分园区党委书记、安溪分园区办事处主任
吴明灯 安溪分园区党委副书记、安溪分园区办事处副主任
陈永坚 安溪分园区党委委员、安溪分园区办事处副主任
办事处内设股室:
办公室 负责人:陈馨茹 联系电话:18649755257
经济发展股 负责人:顾一帆 联系电话:15860907588
服务中心 负责人:陈燕山 联系电话:15106085882
下属股级事业单位:
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溪分园区服务中心
负责人:陈燕山 联系电话:15106085882
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6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10月1日—5月31日)
办公电话:0595-26768811 传真:0595-26768822
办公地址:福建省安溪县湖头镇迎宾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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