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新修订)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fjqz.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71198,电子邮箱:qzxx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 年,我市共有政务公开责任单位520个,占全省约七分之一。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 年全市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65613 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 25881条。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推进政策决策阳光透明,在“泉州政务”微信公众号上,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对最新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与泉州广播电视台合作开辟“政风行政热线”栏目,在宣传政务公开特点亮点工作的同时,将有关政策通过新闻报道传送给受众。在《泉州晚报》《东南早报》等媒体上报道宣传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
2.强化政策解读公开。打造“刺桐新声-政策面对面”“新法面对面”“东海潮声”等一系列政务互动平台。对《全市公安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措施》《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泉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等政策性文件进行详细解读。编发各类政策汇编2万多册,召开政策宣讲解读会 40场,进企“点对点”解读政策3000多家次。督促市直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确保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
3.扎实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加强全市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配强配齐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和市直单位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指导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掌握突发状态下与媒体沟通的基本思路和应对技巧。全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5场,做到政务公开与新闻发言齐发力。依托“泉州网警巡查执法”抖音账号开展反诈骗宣传,共自编自导6期“泉州网警有说唱”系列视频,以说唱形式开展反诈骗宣传,累计获得超百万播放量,被多家央媒关注报道。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回应民众关切,解疑释惑。2019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06件,办结及时率100%。受理方式主要包括网络申请 500件、信函申请464件、当面申请24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情况中“予以公开”616件,“部分公开”105件,“不予公开”8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4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95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对截至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优化栏目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有公开栏目52个,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有栏目15个。2019年以来,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2894条,网站页面总访问量达230万次,日均6850次以上。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加强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公共查阅点建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新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电脑及管理人员,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19年“两馆”共接受送交政府信息单位总数520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24044条。
2.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融合。政府网站增设针对特殊人群提供无障碍辅助浏览功能;为广大手机用户提供WAP网站和移动客户端软件;整合全市政务微博 102 个,为公众提供有效服务和实时交流,不断扩大政府影响力;进一步改版升级“泉州政务”官方微信公众号,构建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平台,形成市级微矩阵。
3.优化网站功能设计,推进互动交流。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建成统一的用户中心,通过与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对接,实现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信息公开申请等功能模块的统一注册、一号登陆;积极推进云平台网络设备改造,实现市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切实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社会公众评议体系。参照国办、省办下发的关于政务公开考核事项的通知,制定下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 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化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9〕63 号),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及察访核验指标,督促全市政务公开落实。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泉州电子监察系统,实施监测、及时纠错,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并定期通报批评。接受第三方评估,做到政务公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稳定、持续开展。
3.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贯培训。将新条例列入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和干部学法内容。2019年共组织开展6次专题培训讲座,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紧密结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覆盖。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73 |
73 |
73 |
规范性文件 |
1254 |
1254 |
125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682 |
119433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438 |
10496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557 |
943625 |
|
行政强制 |
1956 |
9878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9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7191 |
3456160965.06(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 业 企 业 |
科 研 机 构 |
社 会 公 益 组 织 |
法 律 服 务 机 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02 |
64 |
2 |
4 |
7 |
16 |
119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74 |
45 |
1 |
1 |
5 |
6 |
53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8 |
1 |
0 |
0 |
0 |
5 |
13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4 |
1 |
0 |
0 |
0 |
0 |
25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8 |
0 |
0 |
0 |
1 |
0 |
9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33 |
16 |
1 |
3 |
1 |
5 |
35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1 |
1 |
0 |
0 |
0 |
0 |
4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96 |
64 |
2 |
4 |
7 |
16 |
118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21 |
9 |
2 |
4 |
36 |
12 |
5 |
4 |
21 |
42 |
7 |
2 |
0 |
6 |
1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现有公开内容与群众期望还存在差距,公开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检查监督效果有限,影响到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政务公开行为不够规范。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未主动公开,或未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公开形式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大多数单位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足。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要深入政务公开检查与监督,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政务公开责任主体落实工作;三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机构改革后年度报告单位有变动。 2019 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共 520 个,其中泉州市医保局、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泉州市信访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6 个单位为机构改革后首次编撰年度报告。另有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2 个为重新组建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4 个单位更换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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