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18 12:08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泉州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和泉州市市直各公开单位、省部属驻泉各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fjq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庄府巷24号,邮编:362000,电话:22371198,电子邮箱:qzxxgk@fjqz.gov.cn)。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2009年,泉州市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履行职责,系统运作,强化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作体系,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组织推进机制建设。根据单位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各系统、各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力度。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内部协同运作能力。2009年,全市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965名,其中专职人员23人,兼职人员942人。

        (二)健全完善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内部业务操作规范,不断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各公开单位根据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内部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加强审查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二是制定相关配套保障监督制度。鲤城区、丰泽区等部分单位切实加强研究,积极作为,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此外,有关单位还结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主动公开信息更新维护机制、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进行了修订完善。

        (三)加大公开力度和深度。一是突出公开重点。市公安局、房管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等“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政府部门,加大了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征拆迁工作、社会保障等与社会发展、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有效提高公开信息的服务价值。二是加强政民双向互动。各公开单位不断拓展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积极畅通政府与公众双向沟通交流的渠道,进一步改进工作。如市委、市政府《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征求意见表》、市房管局的《泉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市工商局的《关于认定泉州市工商信用良好企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等信息先后上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得到市民的积极回应。三是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针对涉及民生问题、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等信息,为方便公众理解,部分单位设立了政府信息解读专栏,编写配套的解读材料,开展解读服务工作。如市民政局、审计局、林业局、粮食局等单位在网站上增设“政策解读”栏目,市经委在部门网站上专门设置了“汽车摩托车下乡专栏”,市贸发局印制了《家电下乡政策解答》宣传页,为社会公众开展政策解读,提升了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四)推进公共领域信息公开。8月份,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通知》,对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安排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都成立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指导,组织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均成立了信息公开办事机构,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2008年5月以来的信息梳理和发布工作,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单位网站上增设信息公开专栏或者依托其主管部门网站,重点公开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信息。目前,全市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初步建立了以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为基础、应公开信息为内容、公开渠道为手段、机制制度为保障的信息公开运行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充分拓展网站公开功能,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子栏目,整合优化栏目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咨询、查询和搜索等服务功能,加强纵横链接,强化与公众互动功能。2月份,组织全市各公开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自查活动。4月份,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开展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统计等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培训。8月份,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活动,进一步改进完善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工作,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加强督促和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8880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256条(其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9688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1456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298条,占13.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106条,占12.8%;规划计划类信息777条,占3.2%;行政许可类信息1068条,占4.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832条,占3.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037条,占4.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835条,占3.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016条,占12.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332条,占9.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各级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行政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等。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农林水渔、经贸工交、外经贸外事、发展改革物价、财税金融、民族宗教、公安司法行政等方面信息。如《泉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泉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泉州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

        3.规划计划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2003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和部分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等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如《泉州市2009~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泉州市结核病控制规划(2001~2010年)》、《泉州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实施计划(2008~2012年)》等。

        4.行政许可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依据、行政许可申请程序、期限以及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等。

        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9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等。

        6.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扶贫解困工作、社会保障制度、就业保障政策、抢险救灾情况以及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

        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等。

        8.科教文体卫生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科技文化、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工作、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分类整改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全市已形成政府网站、国家档案馆、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目前,累计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593个。

        2009年,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20948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670万人次。其中,“中国泉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约3.4万人次。

        2.公共查阅场所。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共汇集512个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9790件、电子文本9519条,现场接待公众查阅8万余人次。

        3.政府公报。市政府公报每月定期出版,通过档案馆、图书馆、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工矿企业、星级酒店、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或提供阅读,每期发放量2000余份。

        4.其他形式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8场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4375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365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市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8件。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6件,其中,市政府办公室收到11件,县、乡两级政府收到50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55件。

    在收到的11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当面申请的47件,占40.5%;网上提交申请的53件,占45.7%;电子邮件申请的15件,占12.9%;信函申请的1件,占0.9%。

        市政府办公室收到的1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网上申请的10件,占90.9%;当面申请1件,占9.1%。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1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依法答复115件,依法顺延至下年度答复1件。

        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67件,占58.3%;“同意部分公开”的7件,占6.1%;“不予公开”的16件,占13.9%;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等其他形式答复的25件,占21.7%。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市没有发生针对各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实行免费提供,共减免费用438.4元,减免人数85人次。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性和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立足建立健全依法、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体系的这一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以便民利民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完善机制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使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七、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交通、教育、建设、卫生、人事等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物价、税务、工商等部门。

        (三)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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