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22-00111
- 备注/文号:泉政函〔2022〕1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5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颁发福建永春铭发肉制品有限公司牲畜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12-20 11:42
你局《关于颁发福建永春铭发肉制品有限公司牲畜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请示》(泉农〔2022〕48号)收悉。鉴于福建永春铭发肉制品有限公司竣工后已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2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向该企业颁发牲畜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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