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100-2013-00202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13〕2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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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3号)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88号)精神,确定在我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为统筹指导我市开展这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郑新聪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建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灿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友才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刘林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永裕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吕 刚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健康 市财政局局长
赖开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文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世清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郑志忠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赖开族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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