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21-00082
- 备注/文号:泉政文〔2021〕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8
为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将我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我市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通告发布之日前该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人已经向该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该部门继续办理。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及其他事项。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转送时间不计入本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作出行政行为,在告知、告示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救济权利时,应明确指引其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宣传,使人民群众广泛知悉本通告,便于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泉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泉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含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一、泉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泉州市司法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141室
咨询电话:0595-28382213、0595-28382230
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3层
咨询电话:0595-22350091
三、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6号
咨询电话:0595-22172377
四、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桥南花苑5号楼
咨询电话:0595-22633305
五、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中心工业区行政办公区(汾阳街109号)2号楼2楼
咨询电话:0595-68166076
六、石狮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石狮市司法局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1280号
咨询电话:0595-88721021
七、晋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晋江市司法局
地址:晋江市新华街302号
咨询电话:0595-82665586
八、南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南安市司法局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柳南西路308号
咨询电话:0595-86389392
九、惠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惠安县司法局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153号
咨询电话:0595-87361132
十、安溪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安溪县司法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9层
咨询电话:0595-23285569
十一、永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永春县司法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南街32-1号
咨询电话:0595-68082287
十二、德化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德化县司法局
地址:德化县浔南西路222号
咨询电话:0595-23586958
十三、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复议机构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秀路行政办公大楼1109室
咨询电话:0595-27555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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