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复核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法定依据 | 1.《关于印发<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的通知》(公交管〔2005〕173号);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3.《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闽建[2012]11号)。 |
办理条件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检测、技术论证的时间)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检测、技术论证的时间) |
办理材料 | 1.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申请表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和私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2.办理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和私章)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红线图复印件、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批方案的电子文档一份及文本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5.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电子文档一份及文本八份; 注:所有复印件(均采用A4或A3纸,方案图纸除外)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的应签名),并携带原件备核。 |
事项收费 | 收费标准: 建筑总面积 收费 建筑总面积 收费 ≤50000㎡ 5万元 300000—500000㎡ 0.6元/㎡ 50000—100000㎡ 1元/㎡ >500000 面议 100000—300000㎡ 0.8元/㎡ 说明:大型会议中心、体育运动中心、商业中心、大型停车场(库)、交通枢纽等收费应取1.5~1.8系数。 |
办理机关 |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
责任部门 | 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办公地址 | 泉州市丰泽街丰田路16号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联系电话 | 22280026 |
监督部门电话 | 22177550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