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复核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复核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法定依据 1.《关于印发<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的通知》(公交管〔2005〕173号);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3.《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闽建[2012]11号)。
办理条件
数量限制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检测、技术论证的时间)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检测、技术论证的时间)
办理材料 1.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申请表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和私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2.办理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和私章)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红线图复印件、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批方案的电子文档一份及文本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5.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电子文档一份及文本八份;
注:所有复印件(均采用A4或A3纸,方案图纸除外)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的应签名),并携带原件备核。
事项收费 收费标准:
建筑总面积 收费 建筑总面积 收费
  ≤50000㎡ 5万元 300000—500000㎡ 0.6元/㎡
50000—100000㎡ 1元/㎡ >500000 面议
100000—300000㎡ 0.8元/㎡
说明:大型会议中心、体育运动中心、商业中心、大型停车场(库)、交通枢纽等收费应取1.5~1.8系数。
办理机关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部门 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街丰田路16号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 22280026
监督部门电话 22177550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