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10 11:42 阅读人数:1

  泉州市出台《泉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了泉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一、出台背景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明确组织开展60个左右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同年7月,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确定了60个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泉州市成功入选。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在现场调研、座谈交流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制定了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二手商品交易三个方面共10项具体指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四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提出了提高废旧物资源头分类处理能力、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推动分拣中心绿色化规范化改造、促进回收网络规模化一体化发展等4项重点任务。二是提升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水平。提出了推动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优化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产业链结构、提升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技术水平等3项重点任务。三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化建设。提出要积极开拓线上渠道,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废旧物资交易效率。四是加强循环利用体系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出要加快互联网与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融合,鼓励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打造“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平台、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开展数字化建设、加工利用企业建设在线监测等平台。同时结合泉州实际,策划生成重点支撑项目24个,其中回收体系6个、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18个,涵盖了站点建设、分拣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资源加工利用等,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

  《实施方案》还提出保障措施。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加强行业监督、完善统计制度,夯实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四、其它事项

  联系方式:泉州市工信局能源科 庄要民 0595-2838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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