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12-14 16:59 阅读人数:1

  近日,泉州市正式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创新性提出北交所上市、境外回归、资本人才引进、股权融资服务、证券中介机构服务、优质企业招引等奖励事项,大幅提高各项奖励标准,企业上市最高可获1300万元资金奖励。

  一、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后备企业认定”,明确市级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滚动管理,每年调整一次。第二部分为“奖补扶持措施”,是整份《若干措施》的精华所在,涵盖20条奖补政策,设置了股改、挂牌和上市等三阶段奖补项目,以及资本人才、股权激励、服务机构等三方面奖励措施。第三部分为“正向激励机制”,为主建立对县(市、区)金融(上市)工作部门、政府引导基金、市县两级国企的正向考评引导机制。第四部分为“强化工作保障”,重点加强市县两级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协作联动,提升服务效能,做好金融风险防控。第五部分为“其他事项”,是对《若干措施》政策申报兑现流程、享受对象及有效期等事项做的补充说明。

  二、特色亮点

  《若干措施》创新性对北交所上市、境外回归、资本人才引进、股权融资服务、证券中介机构服务、优质企业招引等事项予以奖励,奖补力度相较之前实现大幅提升,着力提升区域资本市场营商环境。

  (一)契合北交所设立契机,首创境外回归奖励

  一是紧扣北交所上市辅导方向与本地产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高度契合的共鸣点,设立北交所上市奖励,北交所拟上市企业股改、证监局辅导备案、IPO申报受理、上市分别可获3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二是为鼓励境外优质上市公司回归A股上市,全国首创境外回归奖励,企业完成私有化回归并在证监局辅导备案即享500万元奖励。

  三是为破解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跨越的人才瓶颈,在全国率先提出资本人才引进奖励,对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董秘、保代、私募基金高管、金融监管部门业务骨干等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二)奖补力度大幅提高,最高奖补可达1300万元

  《若干措施》致力于推进补贴前移化,分担企业改制上市成本,企业从股改至首发上市最高可获13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企业股改最高奖励50万元;二是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分别奖励60万元、80万元;三是辅导备案奖励100万元;四是境内上市申报奖励100万元,科创板奖励150万元;五是境内外上市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六是企业以资产置换、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间接奖励300万元;七是对企业和资本人才的地方贡献奖励幅度也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三)鼓励中介机构集聚,提升在泉服务质效

  为吸引集聚优质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等中介力量,共同服务企业改制上市,《若干措施》创新性推出了三项中介机构奖励,旨在提高机构对泉服务黏性:

  一是股权融资服务奖励,对成功协助企业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各类机构,按企业融资额的0.5%给予奖励,2年内为5家企业引入股权融资叠加25万元奖励;

  二是证券中介机构服务奖励,给予成功服务后备企业上市的保荐机构、会所、律师等三方中介机构,境内上市每家5万元、境外上市每家2万元资金奖励;

  三是优质企业招引奖励,着重引导各类机构协助引入具备上市潜力的企业,企业引入第二年在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给予机构10万元奖励,5年内上市给予机构100万元奖励。

  (四)强化正向激励,强化政府和国企责任担当

  一是新增属地考评激励,对上市工作考核前三名的县(市、区)金融(上市)工作部门给予3万元-8万元不等工作经费补助。

  二是新增投资引导激励,对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我市私有化回归项目按投资金额的1.5倍认定返投比例,将对我市私有化回归项目的投资列入市属国企年度考核的正向激励加分事项。

  三是强化上市工作保障,通过市县联动、部门协作、“一事一议”、执法部门提前介入规范指导、落实问题清单责任制等措施提升服务效能,探索建立出具合规证明文件“一站式”服务机制。

  收藏打印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