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级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2022-10-09 14:50 阅读人数:1
 

本规所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是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11号)而设立的市级专项资金。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11号),市级财政设立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纳入市生态环境局年度部门预算。按照“专项资金经批准设立后,应当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的要求,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作用,提高专项资金效益,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本规定。

、主要内容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的设立及原则、管理职责、使用方向、补助范畴及标准、安排与下达、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详见《规定》。

(一)专项资金的设立及原则

市级财政设立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考评、奖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近岸海域及入海排水口调查监测、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支出。

专项资金遵循“统筹使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职责

专门对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以下简称“市考评中心”)以及沿海县(市、区)财政、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职责作出规范。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

明确了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总量及具体分配使用方向。

(四)专项资金的补助范畴及标准

专门对海漂垃圾治理成效奖励资金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强化治理补助资金海漂垃圾治理环境卫生考评及宣传资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资金的补助范畴及标准作出规范。

(五)专项资金的安排与下达

专门对海漂垃圾治理成效月奖励资金海漂垃圾治理成效年度奖励资金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强化治理补助资金海漂垃圾治理环境卫生考评及宣传资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资金安排频率及下达方式作出规范。

(六)专项资金的管理

专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作出规范。

(七)法律责任

对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应负的法律责任及处罚办法作出规范。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22223日,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联合向市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市考评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均无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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