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若干措施解读
来源:泉州晚报 2019-06-19 10:29 阅读人数:1

  今年以来,国家多措并举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定向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民营和小微企业。我市研究制定《泉州市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作为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的配套文件于近日出台。

  《措施》针对企业面临的哪些金融痛点?对企业发展将带来哪些利好?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文件根据企业反映的包括担心停止续贷、贷款手续多、贷款得不到、不懂得怎么上市等突出的难题,端出实实在在的政策干货,让企业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难题一 得不到银行贷款

  对策1:建立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白名单”

  《措施》提出,推动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等银行率先开展试点,建立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白名单”,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单列信贷计划,实行贷款台账管理,跟踪推进落实。

  按月通报各县(市、区)及银行制造业贷款余额,加大对银行制造业贷款投放监管考核,以年末增速8%为指标,视银行机构完成情况相应采取通报表扬、约谈检查等措施。同时,在综合评价、宏观审慎评估中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考核权重,力争大型银行2019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0%以上。

  对策2:力争三年内新增小微企业贷款500亿元

  解决银行信贷难题,要保持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较快增长。为此,《措施》提出力争三年内新增小微企业贷款500亿元的目标。整合政府资金风险补偿资金,推动“助保贷”“科创贷”规模分别增至5亿元和30亿元。推广“银税互动”“银电互动”产品,至2020年年底贷款余额达到50亿元,力争实现产品推广率、线上参与率、信用贷款率“三提高”。

  对策3:推动银行探索建立尽职免责“负面清单”

  为促进银行机构和人员服务民营企业,我市将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探索建立尽职免责“负面清单”,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争取年底前实现全覆盖,激发基层机构和人员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

  《措施》指出,对虽然由于主观原因形成损失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在贷款核销后两年内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的,可酌情减轻相关责任。督促银行在内部考核指标设置、营销费用分配、员工薪酬收入等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倾斜力度,适当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

  难题二 贷款手续多、续贷难

  对策:提高银行审贷、续贷效率

  《措施》鼓励银行探索实施线上申贷,争取将一定额度民营企业信贷业务的发起权和审批权合理下放至分支机构。推广预授信、平行作业、简化年审等方式,推行企业贷款申请限时受理、限时审批。

  《措施》指出,对贷款到期且有融资需求的民营企业,银行应于贷款到期前30日开展调查与评审,支持银行根据民营企业实际需求发放1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我市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续贷覆盖面,力争2020年续贷金额、笔数占比超过25%目标,实现银行业主要法人机构“续贷”全覆盖。

  难题三 不懂得怎么上市

  对策:创新上市公司“导师制”等服务机制

  我市将全面推进企业挂牌上市“育苗成林”工程,创新基层专家服务团、上市公司“导师制”、问题清单责任制等服务机制,精准辅导、梯次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力争3年新增上市企业10家、“新三板”和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00家,上市公司直接融资规模100亿元。

  针对备受热捧的“科创板”,《措施》与时俱进地拿出了培育政策——对于完成股份制改制的科创板后备企业,市政府给予50万元中介机构费用补贴;对于提交科创板上市申报材料,市政府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叠加给予25万元资金奖励;对于成功在科创板上市的,市政府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叠加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

  难题四 直接融资渠道少

  对策:力争3年内引入50家股权投资基金

  《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股权融资,提出完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体系,新增产业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优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环境,推动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设立股改板并扩大“青创板”试点范围,鼓励开展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对于成功实施股权登记托管的企业,市政府给予50%费用补贴,单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与此同时,为加快建设基金小镇,我市将建立初创项目培育资源库,力争3年内引入50家股权投资基金,构建服务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Pre-IPO阶段民营科创企业的区域资本链条闭环。新设总规模10亿元的创新创业创造投资基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和智能制造领域。

  难题五 金融供给服务不足

  对策1:推动金融服务中心下沉

  鼓励中小型金融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督促辖内银行业机构至少创设一款民营企业特色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民营企业专属保险产品,鼓励银行发展票据融资业务。推动银行建立企业融资服务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对银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供应链金融方面,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

  对策2:改进人才创业融资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投放贷款,推动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单列不少于20%的基金规模;选择7家银行开展试点,对我市人才“港湾计划”中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单户30万—300万元的授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项目给予单户最高1000万元授信。

  对策3: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措施》提出,畅通金融、税务、海关、司法等信息对接渠道,用好用活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全市信用和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支持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利用公共信息为民营企业提供信用产品及服务。

  此外,为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我市将推进落实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负面清单、尽职免责等制度,对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实行独立考核,取消盈利要求。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加入银担风险分担机制,风险分担比例不低于20%,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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