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入托、入园、入学须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来源:泉州市疾控中心 2018-09-11 10:15 阅读人数:1

  托幼机构、学校是儿童聚集的场所,很容易发生传染病的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国家及我省、我市教育与卫生部门已经下发了查验接种证的通知。

  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程序:

  1.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的儿童和托幼机构、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在办理入托、入学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带上预防接种证(或复印件)和接种单位出具的《泉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以下简称《查验证明》。

  2.经查验,有疫苗漏种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带儿童到当地接种单位补种相应疫苗。

  3.补种疫苗后,家长或监护人应将“入托、入学儿童补种反馈单”或预防接种证交回托幼机构/学校进行复验。

  4.预防接种证遗失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到原接种单位补办接种证或接种信息证明。

  5.接种证查验完毕后,家长或监护人要长期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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