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泉州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19-03-09 14:57 阅读人数:1

  泉卫疾控函〔2019〕24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各市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我市学校传染病防控水平和应对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于3月中旬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预防传染病 健康每一天

  二、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1日至17日

  三、活动内容

  1.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采取现场专家咨询、讲座、板块展示、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2.开展"六个一"活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以传染病防控为主题,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举办一场知识讲座、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办一期主题宣传栏、带一封告家长信回家、开展一次全校性爱国卫生运动。同时,通过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渠道介绍传染病防控知识,增强传染病防控意识。

  3.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监测跟踪制度,完善传染病防控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加强儿童免疫接种的宣传组织,构筑流感、腮腺炎、麻疹防病等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免疫屏障。

  4.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在报纸、网络媒体、行业报刊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设立公众热线等方式,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卫健、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保障人员和经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卫健部门要做好专业指导,提供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素材。

  2.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媒体,激发广大师生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宣传效果。要认真策划活动内容和形式,按照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则,改进和丰富宣传形式,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吸引力。

  3.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各县(市、区)要积极对接主流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

  4.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宣传成效。各县(市、区)卫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将学校传染病防控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疾控中心、市卫计执法支队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

  5.总结提炼做法,及时报送资料。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卫健、教育行政部门要总结、提炼宣传周活动的措施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3月22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相关表格(附件3)分别报送市级主管部门汇总。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陈小嵘,联系电话:28067894,邮箱:qzcdchxwk@163.com。

  泉州市教育局联系人:胡志强,联系电话:22767196,邮箱:twk22767196@163.com。

  附件:1.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要点

        2.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

        3.学校传染病防控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日

  附件1

  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要点 

  开学后一至两周,往往是流感、感染性腹泻、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在校园内流行的"高风险期",长假后身体也处于调整期,抵抗力下降,学校人员密集,交叉感染机会增加,极易发生传染病疫情。

  1.要做好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和消毒;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尽量少安排大型集体活动;加强健康防病知识宣传,指导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纸巾或衣袖内侧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

  2.班主任在开学初应仔细询问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关注有无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皮疹、结膜红肿等传染病可疑症状者,并及时上报校医做进一步排查。怀疑患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进行诊治,并跟踪了解学生病情和诊治情况。家长、学生应配合学校、校医开展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和报告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3.跟随家长到国内外旅游探亲的孩子,归来后家长尤其要关注孩子健康状态,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到医院诊治,不要带病上课,并及时将患病信息和病情进展报告给班主任。患病学生应进行居家隔离、治疗,待痊愈后方可复课,对因患传染病缺课的学生,复课时应查验学校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复课证明。

  4.开学后家长要注意调整孩子的饮食结构,三餐定时定量,食物种类多样,营养均衡。督促孩子每天足量饮水、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在学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充分利用课间时间开展户外运动。运动前做好充分的热身活动,运动强度循序渐进。

  附件2

  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 

  1.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2.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3.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4.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5.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6.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7.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8.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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