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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2022-05-27 10:34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民生保障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22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15号)精神,省上安排我市2022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1135万元。现按照各地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人数情况(用工地参保人数)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该项资金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指标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资金管理使用参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164号)执行。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要求,将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各地财政部门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分配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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