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卫健局、扶贫办,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扶贫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所建设和医保“村村通”工作的通知》(闽医保明电〔2020〕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责任意识。“村卫生所医保开通率”拟列入今年省政府对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各单位要紧跟省上政策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统筹安排,稳定推进,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目标导向。省上目标明确,今年5月底前要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医保“村村通”或“就近通”,10月底前将完成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实现村卫生所医保“村村通”。我市将把医保“村村通”工作纳入市对县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目标进度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三、强化协同协作。各县(市、区)医保、卫健、扶贫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推进完成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工作。各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全力解决“村村通”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应通尽通。医保部门要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将完成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卫健部门要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对规划设置的一体化村卫生所建设资金投入,全面完成省级下发的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任务,配齐软硬件设施,为“村村通”工作奠定基础。各县(市、区)医保、卫健、扶贫部门要定期报送村卫生所建设情况和医保开通情况。各县(市、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卫健委、扶贫办报告。
联系人:市医疗保障局 肖剑钦 0595-28288938
市卫生健康委 刘晓榕 0595-22256676
市扶贫办 李斯琦 0595-22371639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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