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管中心,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民政局、卫计局、农业局(扶贫办)、残联,泉州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医保管理部、民生保障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保办等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8〕1号)精神,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及时完成职责范围内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名单报送
(一)民政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负责收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名单,于每月25日前按附件格式(含电子文档)提供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二)卫计部门:各县(市、区)卫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负责收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名单,于每月25日前按附件格式(含电子文档)提供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三)农业(扶贫)部门:各县(市、区)农业局(扶贫办)、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负责收集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于每月25日前按附件格式(含电子文档)提供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四)残联部门:各县(市、区)残联、泉州台商投资区残联负责收集重度残疾人名单,于每月25日前按附件格式(含电子文档)提供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五)医保部门:各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及时将救助对象名单及时导入系统,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对无法导入系统的救助对象名单,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相关部门。
二、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部门于2018年2月12日前完成第一次救助对象名单报送。
各地在工作遇到的问题,可向市有关部门咨询、反映。
市医保局联系人:洪奕芳 联系电话:28066856
市医管中心联系人:李翔鹤 联系电话:22116805
市民政局联系人:王黎敏 联系电话:22500386
市卫计委联系人:史传鑫 联系电话:28385688
市农业局(扶贫办)联系人:李斯琦 联系电话:22371639
市残联联系人:廖亚敏 联系电话:22107809
附件:1.关于报送医疗救助对象数据的函
2.泉州市医疗救助对象增员花名册
3.泉州市医疗救助对象减员花名册
泉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泉州市农业局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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