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儿童福利领域 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
来源:福建民政 2020-01-31 10:39 阅读人数:1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福建省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督促指导机构按照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福建省民政厅

                                                                                                                   2020年1月30日

  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第一条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疫情应急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分级负责,坚持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做好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儿童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二条 加强防控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防范病毒传染知识等方式在机构内宣传防控知识,提高员工和儿童疾病防控的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三条 实行封闭管理。取消所有外出及机构内集中性活动,暂停一切志愿服务活动。所有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值班室测量体温,如出现异常,要迅速离岗,按要求进行报告并自行隔离观察或到发热门诊就医。除员工及后勤车辆外,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机构,进入机构的人员、车辆要进行消毒。

  第四条 强化内部管控。根据当地疫情严重程度,将机构内区域划分出更衣区、清洁区、隔离区等区域,各区按照各自防控工作具体规程和责任,开展分级防控管理。院内有医护人员的,要开辟医护人员专用休息区、进餐区,由后勤人员集中送餐,减少医护人员外出感染风险。新进入儿童福利机构、外出治疗返回的儿童,在机构隔离区域进行严格医学观察,提前把控风险,杜绝交叉感染。加强食品质量验收,禁止采购野生动物。饭菜鱼肉等要煮熟煮透,确保饮食安全。

  第五条 严格日常防护。落实进入机构消毒流程,所有员工进入机构前在门口用消毒洗手液洗手、消毒,更换口罩,在过渡区更换工作服,脱外套挂在通风处,背包类及其他随身物品集中存放,不得带入儿童居住区。进入隔离区开展工作的,要消毒、带护士帽,有条件的加穿隔离防护服。儿童居住区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所有工作区域、儿童居住区域,每日用消毒液拖地消毒。医护人员口罩一般4小时更换一次,换下的口罩、隔离服等医疗用品,集中用消毒液消毒后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

  第六条 规范儿童护理。按要求开展儿童护理,做到刷牙、喂饭等护理环节前均用消毒洗手液对手消毒,均戴口罩。规范护理流程,不得多名儿童同时使用一套餐具,减少儿童感染几率。加大儿童医疗救治、日常康复监测力度,减少儿童发热现象发生。重视加强员工和儿童心理调节,通过收看电视、播放音乐等方式纾解焦虑恐惧情绪,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第七条 保障物资供应。加大防控保障经费投入,分批购置医用口罩、防护服、护士帽、消毒液、测温仪等医疗物资,为防控工作提供充足的医疗物资保障。按规定储备儿童及员工生活物资,确保生活正常有序。

  第八条 强化值班值守。强化备班备勤制度,要按规定比例配足工作人员并落实到个人,每套班均需落实备班人员,备班人员要时刻待命,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处理应急状况。提前与防控指挥部、市、区、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协调,预备应急车辆,随时为可能发生的状况做好应急准备。

  第九条 落实监测报告。各科室每日监测儿童及员工体温,要做好记录,同时了解员工日常接触亲属及共同居住人身体状况,一并报机构防控领导小组汇总,按要求上报。

  第十条 及时防范处置。当工作人员以及收养人员疑似发生或发生疫情时,应迅速采取必要防疫措施观察,送专业机构隔离治疗并报告上级,积极组织防疫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同时保护好机构内部安全。特别要对莆田市“SOS儿童村”、三明市角声华恩“儿童村”儿童返家、返村情况加强监测防控,重点调查离院期间儿童接触人群中是否有去过或在武汉及湖北中转的人员、确诊或疑似症状的人员;近期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存在疑似症状,完成调查评估后排除风险的,返乡过年儿童都要在2月11日后才能归村,同时要对其进行保护性隔离观察14天以上再列入统一照护;对调查评估存在风险的儿童,要求其在院外或家中观察14天以上,排除风险,经儿童村同意后再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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