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2021-01-12 10:07 阅读人数:1

2020年,泉州市继续按照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和要求,筑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坚固防线,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生存权益。

 

抓广度,稳步扩大救助覆盖面

针对疫情期间,我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稳步扩大救助覆盖面。一是持续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年度内2次调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扎实落实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将城乡低保标准由36%-42%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42%-48%。全市城乡低保月标准最高达方面825/人。二是全面落实支出型贫困保障。狠抓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落实,强化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将低收入家庭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三是全面落实延保渐退政策。对符合退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认定次月起一律给予12个月渐退期助其稳定脱贫;其他低保对象仍属低收入家庭或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的,自认定起给予6-12月渐退期。四是强化低保资金保障工作。推动低保实现县级财政兜底,减轻乡镇(街道)财政压力,2021年起,丰泽、洛江、泉港、石狮、晋江、惠安、德化、安溪、永春、台商区等10个县(市、区)全面实现乡镇零负担。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636676903人,特困人员5604人,分别发放保障金42981万元和8505万元。其中,目前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550元,农村低保为467元,特困人员月人均供养达1311元。

 

抓宽度,持续优化救助渠道

一是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建立优化了低保对象与扶贫开发对象常态化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将疑似对象信息交换处理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全市通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11846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兜底273人。逐步建立了“一键求助”快速响应机制。晋江市开展“e救助+社工”形式,群众简单填写并提交救助信息后,专业社工随机对求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需求进行核实,确保符合条件家庭得到及时救助。强化了摸底排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2019年申请低保(特困)未通过的对象、2019年低保(特困)退出对象、2019年至20202月大额临时救助且未纳入低保(特困)对象、对医疗费用达20000元以上且未纳入低保(特困)对象共计19万人进行逐户排查,及时引导有需要的群众申请救助。2015年以来,基本生活保障首次实现增长,全市净增长达7151人。

二是扎实优化审批流程。全面实现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全面实现3000元(含)以下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其中丰泽区、石狮市、德化县将5000元以下下放,分档分级救助格局基本建成。开展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街道)试点。晋江市、台商区、泉港区、石狮市、永春县、德化县已完成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

三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积极开展“炎热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购买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工外展服务项目,成功举办“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探索建立了第三方监督机制,聘任建立监督委员会。2020年,为135人寻亲成功,其中通过人脸识别寻亲成功人数为28人。帮助13名寻亲无着对象落户,将27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抓深度,稳妥提升社会救助实效

一是对标破解,正面处理解决疑难扎症问题。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梳理社会救助工作经办过程中典型的、客观实际存在的、可能导致“漏保”的25个难点、堵点、痛点,逐条对标,制定印发了《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优化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的意见》,以规范程序、强化工作指导、细化说明的的方式,解决政策未明确的事项,指导纠正基层在经办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研究明确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中的细节事项,“边缘从宽”原则运用方式、拥有车辆或开办小微企业、存在“大额医疗预备金”“接受慈善捐赠”“征迁赔偿款”“住房修缮”等特殊情况进行了逐项细化说明,得到了基层的广泛好评。

二是叠加保障,积极介入缓解困难群众重大支出难题。积极推进临时救助“一事一议”。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救助金额已达上限仍不能缓解的特殊个案,采取“一事一议”强化救助,最高额度已达5万元。创新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公益救助项目。为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和60岁以上低保对象办理意外事故和重大疾病保险。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对救助对象首次确诊“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予1000元(有住院)或3000元(未住院)的救助;对因意外伤害死亡的,一次性给予500元慰问;对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的,在住院期间每天给予50元补助。首批理赔139人次,共计获得保费73750元,第二批对象已进入理赔阶段。积极开展救急难“再救助”工作。对经县级救助后仍然困难的对象,市级已实施“救急难”再救助,年度实施4个批次,累计救助17879.2万元。强化挂钩联动,缓解物价上涨影响。向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和孤儿以及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发放春节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1674.23万元,惠及73996人。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年度内累计发放700187人次,3408.47万元。

三是精耕细作,积极满足困难群众其他基本生活需求。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安居房建设。2007年以来,低保安居工程连续14年被列为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已累计投入2亿元,帮助4439户住房困难的低保户、特困人员改善居住条件,今年181个建设项目已全部封顶,春节前将全部迁入新居。积极推进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为77%(省定任务为50%),我市各县(市、区)均已全部提前完成省定任务。深化实施“八闽点睛行动”。除了全省统一实施的免费治疗外,我市对在住院、治疗、恢复期间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低保或特困人员患者,由民政部门组织安排给予500-1000的临时救助;协调市慈善总会按每人200元给予受助患者往返路费慈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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