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事项编码: |
350000060-BM-010 |
事项类别: |
便民服务 |
法律依据: |
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2、《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申报条件: |
1、自身无力解决食宿。2、无亲友投靠。3、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4、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
申报材料: |
1、有效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2、《受助人员入站情况登记表》。 |
办理流程: |
1、接待。2、询问登记。3、填写《受助人员入站情况登记表》,依法甄别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不予救助)。4、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救助并办理相关手续。5、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救助并说明理由,劝其离站。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法定期限: |
受助对象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天 |
承诺时限: |
受助对象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天 |
办理机关: |
各设区市救助管理站、部分县救助管理站。 |
责任部门: |
各设区市救助管理站、部分县救助管理站。 |
受理地址: |
各设区市救助管理站、部分县救助管理站。 |
办公时间: |
全年无休,24小时受理 |
联系电话: |
泉州市救助管理站 0595-22784287 |
监督电话: |
0595-22500386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