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认真做好残疾人 “两项补贴”保障工作
来源:泉州市民政局 2018-06-04 17:14 阅读人数:1

为进一步保障困难残疾人福利,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闽民福〔2018〕20号)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全速推进提标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工作。

从2018年1月起,省定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7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目前,全市已全部完成提标工作,部分县(市、区)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丰泽、石狮市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晋江市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南安市按残疾等级提高到每人每月70-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丰泽区一、二级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和80元。截止四月底全市共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3020.402万元,其中为49299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638.884万元,为4765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381.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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