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达2018年“八一”建军节优抚对象慰问金
来源:泉州市民政局 2018-07-05 10:23 阅读人数:1
    7月初我市下达2018年“八一”建军节市级优待抚恤对象慰问金30万元。慰问对象包括红军失散人员、1-4级伤残军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及参加抗美援朝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及部分生活困难的其他优待抚恤对象。慰问标准为红军失散人员每人2000元,其他有待抚恤对象每人500元,并要求各县(市、区)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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