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3401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07-27 10:55 阅读人数:1

九三学社泉州市委员会 

  关于治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市场乱象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设视光配镜服务项目的建议 

  我市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中,已有“普通视力检查”、“特殊视力检查”、“验光”、“主导眼检查”、“镜片检测”等视光配镜所需的医疗服务项目,且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关于眼镜片、镜架、角膜塑形镜挂网采购的建议 

  我省从2019年1月1日执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政策,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实行平台采购,挂网品种为属原卫生部等5部委印发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参考目录中前9类和其他类中的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等高值医用耗材等产品,由省药采中心在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并进行维护,挂网信息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全省有关医疗机构采购价格等。地市医保局无权对医用耗材直接挂网。眼镜片、镜架不属于医用耗材,未在省平台挂网。角膜塑形镜已在省平台挂网目录内。 

  三、关于将角膜塑形镜纳入集采的建议 

  2020年起,我市在执行国家、省、省际组织医用耗材集采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耗材开展了三个批次的市级集采,品种选择依据主要是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闽医保〔2022〕21号),明确的“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较充分、同质化水平较高的医用耗材”。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特地对全市各眼科医疗机构使用角膜塑形镜情况开展专门调研。经调研,我市使用的角膜塑形镜的公立医院较少,2022年省平台无我市公立医院采购角膜塑形镜记录,民营医疗机构2022年的使用数量为2569片,从使用结构和数量来看,暂不具备开展集采条件。待今后条件成熟时,我局将探索开展角膜塑形镜集采或者参加该耗材采购联盟的可能性。 

  您从为患者降低费用的角度出发提出的建议,充分彰显了作为政协委员的担当和情怀,衷心感谢您对泉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翁哲伟 

    肖经纬 

  联系电话:28288967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7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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