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3号建议的答复
2023-05-25 16:13 阅读人数:1

泉资规函〔2023316

                                         答复类型:B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1233号建议的答复

 

郑真阳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泉港区峰尾镇峥嵘村海岸线修复的建议》(第1233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渔业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海岸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关系着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经济发展。我市大陆海岸线长度约498公里,海岸带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峰尾镇峥嵘村岸段属于人工岸段,目前尚未开发利用。近年来,为保护海岸线资源、修复受损岸线,我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洋渔业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不断推进海岸线的保护修复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一)在本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将全市海域初步划分为海洋生态保护区、海洋生态控制区、渔业用海区、海洋预留区等8个用海区,实行空间分区+用途管制的管理方式。峰尾镇峥嵘村海域主要位于海洋预留区,为该区域的经济发展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同时,为了更好发挥海岸带区域优势,我市启动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对海岸线的分类管控,将形成更具发展活力、特色魅力,更加绿色高效的海岸带开发保护空间格局。

(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做好旅游娱乐、渔业用海要素保障。目前,峥嵘村周边海域主要有峰尾健身步道项目和诚平二级渔港等2个用海项目。泉港区自然资源局积极指导峰尾健身步道项目用海报批工作,该项目计划打造一条全长5公里的城市健身步道,将在峥嵘村沿海路段新建观海平台,实施后将为激活峰尾海岸线空间,发展可持续性的旅游业提供动力支持。另外,毗邻峥嵘村的泉港诚平二级渔港已完成用海审查,并于20233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审批,该渔港可满足周边村庄各类小型船舶的停靠、避风。针对您提到的海岸线边原有小型码头加固建设,我局会及时将有关情况转泉港区有关部门处理,如有相关用海需求,我局将积极靠前指导,做好资源要素保障服务。

二、大力推进海洋生态修复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指导沿海县(市、区)结合实际,谋划生成了多个重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共获省级以上资金补助40880万元,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泉港区积极谋划,启动了2021年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2年泉港区惠屿岛海岸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等2个项目,共获省级以上资金补助31220万元,是我市近年来获上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补助最多的沿海县(市、区)。该2个项目通过在泉港区后龙湾及峰尾镇、南埔镇惠屿岛海域,实施沙滩修复、贝藻礁建设、植被修复、海岛生态屏障保护修复等措施,对受损大陆、海岛岸线和植被进行整治修复。项目实施后,对于保障泉港区海域、海岛生态安全、提升区域防灾减灾能力、改善,区域生态系统质量、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开展海漂垃圾综合治理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我市以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为切入点,持续发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印发《泉州市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泉政办〔202111号),成立了以分管市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泉州市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二)推进常态长效治理。一是建立海上环卫机制。我市推行一县一公司市场化运作模式。2022年,全市共清理各类海漂垃圾2万余吨。针对峰尾镇峥嵘村海岸带海蛎壳堆积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开展攻坚清理整治,共清理海蛎壳面积4000多平方米,并增设峥嵘等3个海蛎壳临时堆场;同时,峰尾镇政府与相关回收公司接洽,推动海蛎壳资源化利用。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力度。通过智能监控系统、无人机航拍等手段,组织开展攻坚清理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属地政府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海漂垃圾发现问题整改。三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海漂垃圾治理专项奖补资金500万元;县级财政参照非经营性大陆岸线5万元/公里年的标准安排海漂垃圾治理经费。20212022年共争取省级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补助资金1086万元。四是推动社会共治共享。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引导鼓励公众参与及监督海漂垃圾治理,形成良好社会氛围。2022年,各地累计组织开展志愿净滩活动20多场次,参与人数1000多人次。

(三)加强日常考核监督。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列入每年度市对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并连续3年列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修订出台《泉州市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方案》(泉环委办〔202239号),市环委办联合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中心每月不定期组织对沿海县(市、区)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检查考评,对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成绩优秀的予以资金奖励。沿海县(市、区)也参照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加强对乡镇、村及受委托海上环卫队伍的考核监督。

四、持续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海洋生态持续修复。2020年以来,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持续在泉港区峰尾码头附近海域放流日本对虾35487万尾、黑鲷195.37万尾、黄鳍鲷86.02万尾、大黄鱼67.85万尾、鲈鱼61.3万尾、真鲷66.16万尾,有效提升峰尾海域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五、下一步工作

(一)我局将发挥主办单位牵头作用,会同市生态环境、市海洋渔业局,督促指导泉港区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

(二)我局将要求泉港区有关单位,梳理近期峰尾镇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项目清单,分类指导,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服务,推动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依据中央、省级资金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有关申报文件精神,积极指导泉港区对峰尾镇峥嵘村海岸线进行调研,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争取谋划生成有特色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条件成熟时,我局将积极支持申报中央、省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坚持陆海统筹,将峰尾镇峥嵘村海岸线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着力建设水清滩净、人海和谐、渔鸥翔集的美丽海湾。

(四)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指导意见》,着重从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制度、强化渔业资源增殖养护、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等4个方面,统筹推进峰尾镇峥嵘村渔业生态修复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明

人:张强波

联系电话:22177580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525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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