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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出台小学幼儿园招生意见 明确区实小第一、第二校区招生对象
来源:泉州晚报 2019-04-19 10:45 阅读人数:1

  19日,洛江区公布了2019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从今年秋季起,洛江区实验小学第二校区正式投入使用。2019年秋季洛江区实验小学仍招收8个班,其中第一校区、第二校区各招收4个班。此外,洛江区幼儿园招生仍按照泉州市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从洛江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该区小学一年级招生,7月5日-6日,接收符合片区内、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6日-7月8日,接收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报名登记。服务区范围内同一套居住的商品房最少间隔足三年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是指一套居住的商品房经过交易后,有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必须满足与前业主的子女入学时间间隔足三年。洛江区实验小学第一校区招生对象:324国道以南、万福街(324国道至安达路)以北、以东,安达路(万福街至丰海路)以西,丰海路(堤后路至安达路)以东的适龄儿童;第二校区招生对象:万福街以南属万福社区和琯头社区的适龄儿童。

  因中心城区新增楼盘较多,入住人口增长较快,区实验小学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人数逐年上升,2019年秋季,在万安街道辖区内符合流动人口、“五区”条件的随迁子女,只能到万安中心小学申请报名登记,万安中心小学再根据学位及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招生办法,超出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另行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值得注意的是,该区小学招生工作从2021年秋季起,流动人口“两证”、“五区”人员的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公安部门办理的实有人口登记证明等,从签发日期算起,均需达一年半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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