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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2019年秋季市直小学、幼儿园的招生意见出炉
来源:泉州晚报 2019-04-19 10:39 阅读人数:1

  招生对象和招生服务范围略有调整 

  今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2019年秋季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市直小学、幼儿园的招生服务范围和招生对象略有调整(具体招生服务范围看表格);市直小学的招生对象分为四类,其中第三类招生对象有扩大,第三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也可享受照顾;进一步规范民办小学的招生,要求民办小学应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此外,市直小学、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但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

  市直幼儿园招收980名幼儿 

  今年,市直幼儿园共将招收980名幼儿。包括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240人(含早教班);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240人(井亭园区90人、东海园区150人);泉州市刺桐幼儿园90人;泉州市丰泽幼儿园150人;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90人;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170人(含早教班)。

  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入园。招生对象为三类:第一类是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包括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第二类是符合省、市相关文件中规定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第三类是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优待政策应照顾的适龄儿童。

  市直小学招1890名新生 

  今年,市直小学共将招收1890名一年级新生。包括泉州市实验小学:350人;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450人;泉州市晋光小学:650人(南俊校区250人、东海校区400人);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0人;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240人。

  招收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招生对象为四类:第一类是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是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并且符合相关文件中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的适龄儿童。包括: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具有住房有产权证)申请入学的,由其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送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位状况、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泉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泉生活而要求在中心市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由监护人按要求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由其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后,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优质小学就读。3、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中心市区就读小学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监护人按要求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由其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

  第三类是符合省、市相关文件中规定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三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

  第四类是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子女。

  若有剩余学位7月电脑派位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须于6月30日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如有剩余学位,市直各幼儿园、小学可根据实际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等办法解决部分入学需求。小学电脑派位(或抽签)时间统一为7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幼儿园统一为7月24日(周三)上午9∶00,派位后当场公布派位结果。小学如果未被派中的,则应回原户籍迁出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服务区学校就读,或由市教育局协调鲤城区、丰泽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意见明确,市直各幼儿园、小学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幼儿园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班生额控制在30人以内。小学一年级原则上新生每班班生额45人。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各校都应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同时,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秩序。公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小学应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同时立足服务本区域,优先招收本区域适龄儿童,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时间 

  6月20日:各小学、幼儿园向社会公告招生通知;

  7月2日:幼儿园进行新生登记,幼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

  7月5日:小学进行新生登记,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

  7月15日前,幼儿园完成3类对象的招生,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7月15日--7月17日: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7月18日:小学公布区内符合条件的4类招生对象,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7月19日:小学、幼儿园将申请派位名单报送市教育局。

  8月1日前:小学、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

                  泉州市市直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泉州市市直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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